厦门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厦门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信息公开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年度,厦门大学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党务、校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便民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治校。2013年,学校全面启动规章制度清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工作,在清理规章制度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同时,学校积极整合各部门工作流程和数据资料,有序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尽可能实现师生信息“一站式”查询和绝大部分事务能通过网络办理。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学校将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gk.xmu.edu.cn/)、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于2012年底建成启用,校内师生注册登录后即可同步查看学校公文;学校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优化版面设计,增加功能模块,目前已集中整合办公(OA)、教务系统、物资采购、科技系统、社科系统、人事系统、研究生系统、学工系统、宿舍系统、离校系统、迎新系统等近30个子系统,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也为师生办理日常事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建立以来已发布信息2100多条,粉丝超过28万。2014年4月6日,学校开通厦门大学官方微信,目前已有粉丝3200多人。学校还推出“i厦大”手机客户端,整合学校各信息系统为学生提供全面、便捷的实时信息服务。目前,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厦门大学主页、厦门大学新闻网、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厦门大学报》等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规范做好重点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清单》所列“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厦门大学主页、厦门大学新闻网、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厦门大学报》或相应职能部门网站进行发布,部分信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发布。
本年度,学校在招生工作、财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1.招生信息公开
本科生招生。学校在教育部阳光工程“十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公示力度,通过招生办网站、宣传材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对获得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招生资格的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招生办网站、所在中学、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学校网上录取结果及时在招生办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 )精神及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委的工作指示,在招生办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工作校长承诺公告,并于校内公开栏张贴公示。校招生办、监察处编印《厦门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纪律手册》,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对招生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招生监察工作“六不准”和“十条禁令”纪律要求,规范操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严防因工作失误造成考生利益受损。学校同时加大和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安排录取期间全天值班,由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信访申诉,努力做到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在招生期间,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对招生政策误解所造成的,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及时、妥善回复,至今没有遗留问题。厦门大学本科招生在实施“阳光工程”中的作法和实践受到社会和考生家长的好评,维护并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
研究生招生。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单科成绩和总分、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和录取专业等信息。
国际学生招生。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联合外交部、公安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通过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xmu.edu.cn)、编印纸质招生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各类国际学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奖学金申请办法,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及时、准确的相关信息。国际学生招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招生办和院系二级审核机制,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筛选,对申请者的奖学金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择优录取。学校不断升级国际学生招生平台网站和国际学生报名系统建设,畅通申请者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方便国际学生跟踪录取进程,及时通过报名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寄送详情。
学校依托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xmu.edu.cn)主动、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据统计,共公开招生信息82条。公开信息中,普通高考招生信息39条,港澳台招生信息8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35条;招生章程21条(如《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招生计划9条(如《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推荐免试招生信息2条(如《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自主选拔招生信息10条(如《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等),录取人数与录取分数信息12条,其中普通高中招生信息5条(如《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分省录取情况统计》等),硕博士招生信息7条(如《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等),招生咨询信息2条(如《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宣讲、咨询活动一览表》等)。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
部门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预算、决算在教育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学校网站予以公开。
校内财务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及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并批准执行,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向全校各单位公布并遵照执行。随后召开全校财务工作会议,向全校报告上年度财务工作情况、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校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同时每年的教代会上,向全校教职工代表汇报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及经费预决算情况。
学校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各学院建立预决算管理制度,各学院重大财务开支及劳务分配应集体讨论研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院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学院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全院教职工报告。
(2)教育收费信息公开
学校各类本科生、研究生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预科生、定向生、特长生与同等学历层次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及学校互联网的形式,向学生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号码等内容;在招生简章及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有关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每学年结束前,学校要求各单位下发下学年的收费通知单,以收费通知单的方式向学生及其家长报告下学年学校收费情况;每学年开学时学校还以发文的形式通知各单位及学生本学年的收费情况。
二 、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5类:学校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校园安全、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他。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3-2014学年,学校通过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厦门大学门户网、新闻网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6400多条,各学院、研究院也通过本单位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旗校徽、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13-2014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4.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我校通过信息公开网(http://gk.xmu.edu.cn/)、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厦门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xmu.edu.cn)、厦门大学新闻网(http://news.xmu.edu.cn)、厦门大学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xmunews)、厦门大学鼓浪听涛BBS论坛(http://bbs.xmu.edu.cn)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校报、各类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教代会、工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年度,共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6件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在学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一些部门、院系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略有偏差,重视程度仍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有的单位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学年,学校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当前正在进行的规章制度清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3.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厦 门 大 学
2014年10月30日